南岳衡山,是我国五岳之一,地处湘中,洞庭湖以南,、距长沙180公里,是著名的旅游胜地,这里处处是茂林修竹,终年翠绿;奇花异草,四时放香,自然景色十分秀丽,因而又有”南岳独秀”的美称。南岳衡山处于亚热带地区,由于山岳气候的影响,山上山下气温常年相差10度左右,全年雨量充足,高山有近半年的云雾期。在海拔1200米的南岳山上,年平均气温只有11.4℃,1月份的平均气温为0.4℃,7月份的平均气温为21.4℃,平均最高气温也在25℃附近,是炎热夏天避暑的好去处。这里的年降水量在1200毫米左右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南岳衡山,是我国五岳之一,地处湘中,洞庭湖以南,、距长沙180公里,是著名的旅游胜地,这里处处是茂林修竹,终年翠绿;奇花异草,四时放香,自然景色十分秀丽,因而又有”南岳独秀”的美称。南岳衡山处于亚热带地区,由于山岳气候的影响,山上山下气温常年相差10度左右,全年雨量充足,高山有近半年的云雾期。在海拔1200米的南岳山上,年平均气温只有11.4℃,1月份的平均气温为0.4℃,7月份的平均气温为21.4℃,平均最高气温也在25℃附近,是炎热夏天避暑的好去处。这里的年降水量在1200毫米左右。